“碰瓷”敲诈被识破男子打伤车主赔8万元
每日甘肃网-兰州晨报讯(记者 郭玉红 通讯员 张静) “碰瓷”敲诈车主被识破,竟将对方打成重伤。2012年11月20日,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对龚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,法院依法对龚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4年。
2011年8月的一天,无业男子龚某在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一三岔路口处伺机作案。下午3时许,市民张某驾车在此等红灯。当绿灯亮起张某发动汽车起步时,龚某径直走来将推的自行车塞到张某汽车底下,并大喊“撞人了”。张某察觉遭遇“碰瓷”,龚某见事情败露竟趴在引擎盖上撒泼,并将上前阻止的张某左眼打伤。经鉴定,张某的伤情为重伤。当时的一幕被路口监控录像记录在案。龚某受审时,表示愿意支付8万元的赔偿,法院据此作出如上判决。
(原标题:兰州:“碰瓷”敲诈被识破 男子打伤车主赔8万元)